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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中旬是美國移民政策迎來的重要監管分水嶺。從非移民學生與學者(F/J/I類)的身份控制,到綠卡申請(I-485)的“公共負擔”審查,再到遞件完整性的極限制要求,多項重磅規定相繼生效。以下為您梳理本次政策變動的四大核心板塊與實務應對指南:
1.2026年9月15日:身份持續期(D/S)限制性新規與非法居留計時
身份持續期(D/S)規則終結:對於 F、J、I 類非移民身份,傳統的不設固定到期日的“身份持續期”(Duration of Status, D/S)告終。對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美有效的 F-1 留學生,其身份有效期將被封頂限制為2030 年 11 月 14 日與當天生效的 I-20 表格結束日期兩者中的較短者。若在此日期前換發新的 I-20,學生及學校 DSO 需確保 SEVIS 系統正確同步更新延期狀態。
非法居留按日累積:過去持 D/S 身份者即使中斷了學業或活動,在未收到國土安全部(DHS)或移民法官的正式不利裁決前,不會累積“非法居留”。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所有已失去合法身份的 D/S 持有者將立即開始按天累積非法居留時間。一旦離境,累積滿 180 天或 1 年將分別觸發 3 年或 10 年禁止入境(3/10-year bars)的懲罰(該規則不追溯既往,9/15 為計時的第 1 天)。
表格更新提醒:自2026年9月15日起,移民局僅接受09/15/26版本的 Form I-539(身份延期/變更申請)及 Form I-765(EAD工卡申請),舊版將被拒收。
2.2026年9月18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限制性新規與 I-485 改版
審查範圍大幅擴展:2026 年 9 月 18 日前,移民局僅審查現金流維持援助(如 SSI、TANF)及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護理。而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及之後,移民官將審查申請人領取的任何及所有需經濟狀況調查的公共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並綜合評估申請人的年齡、健康、家庭狀況、資產/財務狀況、教育與技能 5 大核心要素。
公共負擔擔保金(Form I-945):僅當移民官認定申請人僅因“公共負擔”單項原因不可入境時,可全權裁量發出拒絕意向通知(NOID),邀請申請人通過提交 Form I-945 繳納現金擔保(Cash Bond)或由財政部認證的公司出具履約擔保(Surety Bond)。(切勿主動提交 I-945,必須等待 NOID 邀請)。
I-485 表格改版:自2026年9月18日起,Form I-485 僅接受 09/18/26 版本。改版後刪除了舊版對某些特定福利的逐項提問,在第19頁統一詢問:“您是否曾領取過任何需經濟狀況調查的公共福利?”,並在第20頁提供表格式方框,要求逐筆填報福利名稱、起止日期、涉及金額與領取原因。
3.移民局強化審查標準:嚴查材料完整性
移民局(USCIS)恢復了移民官的充分裁量權——對於材料不全或未能證明符合資格的申請,移民官可直接拒絕,無需事先發出“補材料通知(RFE)”或“拒絕意向通知(NOID)”。
申請人及代表律師在遞件前必須逐字對照表格指南(Instructions),確保所有初始證據(Initial Evidence)首日即完整無缺,切勿寄希望於後續補充材料。完整的遞交流轉路徑為:先查閱最新 Form Instructions,備齊所有初始必備證據,正式遞交 USCIS 後由移民局審理。在此標準下,材料健全的申請將直接獲批,而存在材料缺失的申請將面臨直接拒絕,不再擁有 RFE 或 NOID 的緩衝期。
4.Dorcas判決與39國禁令案件審理現狀
根據巡迴法院對 Dorcas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Rhode Island v. USCIS 案的最新裁定:
針對39個受限國家國民的“福利凍結政策(Benefits Hold Policy)”仍被撤銷,移民局目前恢復對受影響國家的案件審理。受影響的 39 個國家包含:阿富汗、安哥拉、安地卡及巴布達、貝南、布吉納法索、緬甸、布隆迪、查德、象牙海岸、古巴、多明尼克、赤道幾內亞、厄立特里亞、加蓬、甘比亞、海地、伊朗、老撾、利比亞、馬拉威、馬里、茅利塔尼亞、尼日爾、奈及利亞、剛果共和國、塞內加爾、獅子山、索馬里、南蘇丹、蘇丹、敘利亞、坦尚尼亞、多哥、東加、土庫曼斯坦、委內瑞拉、葉門、尚比亞和辛巴威。
鑒於訴訟進展與政策不確定性,涉及上述受限國家的申請人,可認真考量是否通過提交 Form I-907 申請加急審理(Premium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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