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政府進一步擴大打擊「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的行動範圍。
根據美國政治新聞網站《政客》(POLITICO)取得的一份國務院內部外交電報,美國國務院已指示全球駐外使領館,重新審查自2020年以來的部分簽證申請及航空旅客記錄,追查外國人利用旅遊簽證赴美分娩、為子女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案件。涉嫌參與或協助相關活動的外國人,可能面臨現有簽證被撤銷、未來簽證申請被拒等後果。
此行動不僅針對赴美生產的外國孕婦,也可能擴大至協助安排赴美分娩的親屬、簽證仲介、月子中心經營者及其他相關人員。
對於曾經赴美生子、目前居住海外的家庭而言,過去的簽證及旅行記錄也可能重新受到審查。
根據《政客》報道,這份內部電報於10月6日由國務卿辦公室發往美國駐全球外交使團,詳細說明如何識別、調查及移交涉嫌「生育旅遊」的案件。
電報要求外交人員審查2020年1月24日至2026年8月1日期間的特定航空旅客名單及相關旅遊資料,並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指定的審查工作。
這意味著,美國政府此次追查範圍跨越川普第一任期、拜登政府執政時期及川普第二任期,涉及約6年半的歷史紀錄,並非僅針對近期入境美國的旅客。
今年8月,美國政府成立專門打擊「生育旅遊」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國務院、國土安全部及其他聯邦機構的調查工作。此次外交電報進一步明確駐外使領館應將哪些可疑案件提交工作小組處理。
美國國務院早在今年9月23日就已公開宣布新的簽證限制政策,將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3)(C)條,對明知而參與、曾經參與或協助商業性「生育旅遊」的外國人實施簽證限制。
政策針對的對象包括商業性赴美生子網絡的經營者、管理人員、指導申請人提供虛假資料的簽證中介,以及明知相關活動性質仍提供協助的其他人員。
國務院同時指出,部分涉案者的家庭成員也可能受到簽證限制。
這表明,美國政府打擊「生育旅遊」的重點,已從過去主要審查簽證申請人的赴美目的,進一步擴展至追查歷史記錄及相關商業協助網絡。
根據《政客》揭露的數據,截至今年9月30日,川普政府在本屆任期內已撤銷超過25萬張美國簽證,其中約2,300張涉及「生育旅遊」。不過,相關統計的具體分類及個案認定標準,仍有待國務院進一步公開說明。
美國針對「生育旅遊」的簽證限制並非今年才開始實施。
2020年1月24日,川普第一任期內,美國國務院正式實施修訂後的B類非移民訪客簽證規定,明確將以赴美分娩、為孩子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為主要目的的旅行,排除在符合規定的旅遊活動之外。
根據現行美國聯邦法規第22篇第41.31條,領事官員如果有理由相信申請人赴美的主要目的是透過在美國分娩為子女取得公民身份,可以拒絕簽發B類訪客簽證。
不過,這項規定並不代表所有懷孕女性都被禁止赴美,也不代表在美國分娩本身構成犯罪。
外國孕婦如果確實需要赴美接受合法醫療服務,仍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簽證,但必須向領事官員說明合理的醫療目的、醫療機構接診安排、預計停留時間及費用,並證明有能力支付醫療和生活開支。
如果申請人在簽證面試或入境時故意隱瞞真實目的、提供虛假資料,或利用欺詐手段取得簽證,則可能涉及更嚴重的移民違法問題。
美國政府過去曾多次調查以亞裔客戶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赴美生子仲介及月子中心。
南加州曾出現多起涉及商業性赴美生子網絡的聯邦刑事案件。部分業者被指控協助客戶在簽證申請中隱瞞赴美目的、提供虛假文件,或透過複雜資金交易掩蓋相關商業活動。
聯邦執法部門也曾調查其他國家背景的赴美生子網路。例如,紐約州一宗案件涉及仲介安排外國孕婦持訪客簽證入境,並透過詐欺手段使用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造成超過100萬美元的公共醫療資金損失。
這些案件顯示,美國執法部門關注的不僅是孩子出生後取得美國國籍的問題,還包括簽證詐欺、醫療福利濫用及商業中介可能涉及的違法活動。
這次審查行動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變化,就是海外美國公民兒童的護照申請可能成為調查線索。
根據《政客》揭露的電報內容,當非美國籍父母在美國駐外使領館為年幼子女辦理美國護照時,外交人員可能進一步核查父母過去的簽證及旅行記錄,以判斷是否存在涉嫌利用訪客簽證赴美生子的情況。
不過,為美國公民子女申請護照本身屬於正常領事服務,並不代表申請家庭自動涉嫌違法。有關部門仍須根據具體事實和適用法律判斷是否有簽證違規或詐欺行為。
在實際執行中,如何區分合法醫療旅遊與以取得美國國籍為主要目的的赴美生子,仍是簽證審查面臨的複雜問題。
美國領事官員不能僅憑申請人懷孕這一事實,就認定其存在簽證詐欺。懷孕、赴美接受醫療服務及故意隱瞞旅行目的,在法律上屬於不同情況,必須結合申請資料、實際旅行目的及其他證據進行判斷。
同時,簽證問題與孩子的美國公民身份也必須明確區分。
今年6月3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裁決,否定聯邦政府試圖透過行政命令限制出生公民權的措施,維護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的出生公民權原則。
根據這項裁決,符合憲法出生公民權條件的兒童,不會僅因父母後來被認定涉及「生育旅遊」或簽證違規,就自動喪失其依法取得的美國公民身份。
換言之,父母可能因簽證欺詐或違反移民規定而受到處罰,但這與孩子是否擁有美國公民身份,是兩個不同的法律問題。
此外,美國公民子女即使擁有美國護照,也無法立即為外國父母申請移民。根據現行移民法律,美國公民通常須年滿21歲,才具備為父母提出親屬移民申請的年齡資格,而父母仍須符合其他適用的移民規定。
隨著美國國務院擴大歷史簽證記錄審查,過去曾經利用旅遊簽證赴美分娩的外國人,以及參與安排相關行程的商業中介和親屬,可能面臨更嚴格的簽證審查。
但是否受到處罰,仍取決於個案事實、當時適用的簽證規定,以及是否存在故意隱瞞、虛假陳述或其他違法行為,並非所有曾在美國分娩的外國女性都會自動被認定為「生育旅遊」參與者。
目前,根據媒體揭露的內部電報,相關歷史資料審查工作預計今年11月底前完成。美國國務院尚未全面公開具體審查名單、篩選標準及後續處理程序。
此行動顯示,美國政府正將打擊「生育旅遊」從簽證申請階段延伸至入境後的歷史追查,並進一步加強對跨國商業中介網絡的執法力度。
對於擁有美國籍子女、但父母仍持外國護照的家庭而言,未來申請或更新美國簽證時,過去的赴美旅行記錄可能成為更重要的審查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