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政府進一步收緊庇護案件審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最新發佈內部指導方針,要求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政府律師加強審查庇護申請,對明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盡可能在進入全面實質聽證之前提出動議,要求移民法官提前駁回。
根據福斯新聞9月3日取得的內部指導文件,新政策立即生效,適用於ICE首席法律顧問辦公室(OPLA)處理的相關案件。 OPLA律師被要求對從申請資料表面即可判斷未達到庇護法律標準的案件,向移民法庭提出“提前駁回動議”(motion to pretermit)。
所謂“pretermit”,是指案件不必進入完整的實質聽證程序,政府律師即可主張申請人在法律上沒有建立獲得庇護的初步資格,並要求移民法官直接駁回申請。
不一定等到正式庭審
這項措施意味著,部分庇護申請人今後可能尚未進入通常意義上的完整庇護庭審,其申請可能面臨政府律師要求駁回。
現行聯邦法規規定,如果國土安全部提出動議,而案件記錄顯示申請人未能建立獲得庇護、禁止遞解或《禁止酷刑公約》(CAT)保護的初步法律資格,移民法官可以在不舉行完整聽證的情況下提前駁回申請。不過,法官在作出決定前必須考慮申請人一方對政府動議提出的回應。
今年以來,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也透過相關裁決進一步明確這項程序。今年的一項判例指出,如果庇護申請中的事實陳述即使被視為真實,仍不足以構成法律規定的初步庇護資格,移民法官可以不舉行完整的證據聽證而提前處理申請。
因此,新指導方針並非創造一種全新的法律程序,而是要求ICE政府律師更主動和廣泛地利用現有的“提前駁回”機制。
政府稱有助減少積壓案件
國土安全部表示,新措施的目的之一,是把移民法庭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具有合法依據的庇護申請上,同時讓政府能夠在訴訟早期發現並挑戰存在明顯法律缺陷的案件。
美國移民法庭長期面臨龐大的案件積壓問題。近年來,一宗庇護案件從進入移民法庭到舉行完整實質聽證,部分地區可能需要等待數年。
不過,移民權益團體和部分律師對越來越廣泛使用“提前駁回”機製表示擔憂,認為如果申請人在沒有充分陳述證據和證詞的情況下就被拒絕庇護,可能涉及程序公平問題。移民法律團體今年也陸續發布法律指引,提醒律師如何回應政府提出的此類動議。
7月已簡化部分庇護程序
這次新指導方針也是美國政府今年連續調整庇護制度的最新一步。
國土安全部今年7月公佈臨時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允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部分“肯定式庇護申請”(affirmative asylum applications)在沒有事先進行庇護面談的情況下,直接轉交司法部移民法庭處理。
該規定已於7月28日生效。政府表示,此舉旨在減少重複審查,加快案件處理,並緩解庇護系統和移民法庭的案件積壓。
換言之,一方面,部分案件可以更快從USCIS進入移民法庭;另一方面,進入移民法庭之後,如果政府律師認為申請從法律層面明顯不符合庇護標準,又可以要求法官在完整實質聽證之前予以駁回。
將同步加強打擊庇護欺詐
同時,聯邦政府今年也明顯加強了對庇護欺詐及相關律師的調查和處罰。
今年5月,國土安全部總法律顧問要求ICE律師加強利用現有聯邦法律,對涉嫌協助提交虛假庇護資料的律師和相關人員採取行政及民事執法行動。
今年6月,ICE更首次採取新的處罰方式,對一名涉嫌參與虛假庇護申請的移民律師提出超過25萬美元的罰款。 7月,執法部門又對紐約一名移民律師提出超過47萬美元的民事罰款,指控其為數十名客戶提交涉嫌欺詐的材料,其中超過100份文件被指包含高度雷同的受迫害陳述。
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目前也設有專門的“欺詐和濫用預防項目”,負責接收涉及庇護欺詐、移民申請欺詐以及無證法律服務等投訴,並可將有關案件轉交執法部門或律師紀律機構調查。
綜合今年以來的一系列政策變化,美國庇護制度正在朝著“加快轉案、提前審查、儘早處理不合格案件,同時加強反欺詐執法”的方向調整。
對於正在移民法庭等待庇護審理的申請人而言,案件能否從申請資料本身建立基本的法律資格,將變得更加重要。
|